B安将下架C2C CNY交易区“若发现”则清查大陆地区用户;OK维持现状!Gate屏蔽和下架大陆IP和APP
(一)币安将下架C2C CNY交易区并清查中国大陆地区用户
10月13日消息,币安官方发布公告《关于下架C2C CNY交易区及中国大陆地区用户清查的通知》,公告表示,为响应当地政府监管政策要求,币安C2C将于2021年12月31日24:00(东八区时间)下架CNY交易区。同时,币安将对平台用户进行清查。若平台发现中国大陆地区用户,则其对应账户将切换至“只允许提现”模式,用户将只能进行提现、撤单、赎回、平仓操作。币安将在帐户切换前7天,以邮件形式通知相应用户。此外,币安表示,于2017年退出中国大陆市场,不在中国大陆从事交易所业务。币安历来重视合规义务,始终严格遵守当地监管机构相关要求。
OK维持现状!2017年9月开始已经没有大陆业务!
欧易OKEx发布关于中国大陆地区监管政策的通知
10月13日,欧易OKEx发布《关于中国大陆地区监管政策的通知》的公告,公告显示,OKEx自2017年9月开始就把业务重心转到国际市场,不针对中国大陆市场进行推广和服务,okex网站在中国大陆无法访问,APP也下架了所有的中国大陆地区的应用市场。目前OKEx在全球多个主要国家建立了办公室,拥有1000名以上的海外员工。未来OKEx将继续在国际市场稳步发展,不断提升自己的产品和服务,继续保持”退出中国大陆市场”的政策,不在中国大陆地区设立办公室和团队。
Gate交易所发布中国大陆地区业务和服务调整的公告
10月13日消息,Gate交易所发布公告称,为响应当地政府监管政策要求,Gate已经屏蔽Gate网站来自中国大陆地区的访问,App已经下架所有中国大陆地区应用市场,平台业务将在保证用户资产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分级分类,平稳有序,依法依规的调整,具体流程与细则,将会通过公告、邮件、站内通知等方式通知相关用户。用户账户资产归用户所有,平台将持续维护用户资产安全,随时存取。
924文件解读,法律界众说纷纭,一切静待司法解析,稍安勿躁!
(一)《财经》杂志:公检法机关正在探索针对虚拟货币交易所、挖矿等行为定罪量刑的具体路径
据《财经》杂志消息,随着《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》下发,相关部门已在着手研究如何将监管要求落地。公检法机关正对虚拟货币交易所及挖矿等相关情况进行研究,探索定罪量刑的具体路径,后续预计会适时出台相关司法解释。
“相较于组织、领导传销活动罪,央行《通知》将相关虚拟货币交易认定为非法金融活动,因此其重心逐渐转向非法经营、金融诈骗等犯罪活动。这说明未来打击的虚拟币产业类型和业务类型均会有所变化。据此,我认为DeFi(记者注:基于智能合约平台构建的加密资产、金融类智能合约以及协议)业务可能会成为众矢之的。”肖飒进一步指出。
针对以上部分内容
肖飒:不宜以非法经营罪评价币圈经营行为
我国刑法遵循“罪刑法定原则”,只有全国人大才能制定和修改刑法(读者可查询刑法修正案的发布机关),法院系统和检察系统均无权创设“一种行为是否应被刑法处罚”即不可创设刑罚,更不能恣意扩大刑罚圈。
除非前置法有修改,譬如《证券法》《商业银行法》等修法,否则单凭924通知未能达到前置法的“法律位阶”要求,多部委联合发文也是部门规章层级,能反映出各部位机关的重视,但并未改变其文件的位阶,无法认定某种行为构成刑法第225条非法经营罪意义上的违法。
至于非法经营罪,我的态度很明确,以现有法律为考察对象,法律和行政法规并未对虚拟货币经营和交易行为定性为非法,目前只有部门规章及以下级别的规范性文件认定上述行为违法。
刑法第225条非法经营罪所要求的“非法”,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令等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,而不是部门规章等,因此,目前的结论是虚拟币经营交易行为不宜按照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。
我们并不是“接近监管的知情人士”,倘若真的有人参与相关立规和司法解释内部征求意见,基本都会签署严格的保密协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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